出口退稅的條件如下:1. 只有是增值稅和消費稅征收范圍內的貨物才可以申請退稅。這包括除了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之外的貨物,以及11種列舉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例如煙、酒、化妝品等等。

2. 貨物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這意味著只有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才屬于退(免)稅范圍之內。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可以退稅的主要標準之一。
3. 貨物必須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這意味著只有在財務上作出銷售處理過的出口貨物才能辦理退(免)稅。
4. 貨物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只有已經收到了外匯并且經過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出口貨物,才能夠申請辦理退(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