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賬戶是指按照性質或資金來源劃分的賬戶,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前者的收入來自經常項目外匯,如貿易、服務等,包括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后者的收入來自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
此外,按照賬戶的功能劃分,外匯賬戶可分為兩類: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前者用于頻繁的經常項目收支結算,如中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后者則用于存放特定外匯收入或用于特定外匯支出的賬戶,例如境外捐助賬戶、還貸專戶、臨時賬戶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開立外匯賬戶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審批手續。開戶單位辦理賬戶收付時,必須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銀行才能按照規定的賬戶收支范圍為其辦理收付業務。未經外匯局批準,任何開戶單位及開戶銀行均不得超范圍使用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