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戶單位必須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才能辦理賬戶收付,且收支范圍必須遵循規定,未經外匯局批準不得超范圍使用賬戶。
2. 開戶單位必須按規定的賬戶最高限額、使用期限、結匯方式等規定使用賬戶,不得超范圍、超期限使用賬戶。凈收入需結匯的賬戶必須及時辦理結匯。如果因項目進展需要延期使用賬戶,必須提前向外匯局申請,并經批準后才能延期使用。
3. 經批準開立的外匯賬戶必須每年參加年檢,開戶單位必須遵守相關規定,選擇指定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賬戶的具體檢查工作。外匯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名單,并向開戶單位公布。
外匯賬戶的分類包括:根據外匯資金來源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根據賬戶功能可分為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根據資金形式可分為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根據開戶期限可分為臨時賬戶和長期賬戶,根據開戶區域可分為異地賬戶和本地賬戶,根據幣別可分為各種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幣種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