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股份公司發行股票須獲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后,才能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并不損害公共利益,在股票交易中有以下原則:1、公開性原則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且上市公司需及時公開財務報表、經營狀況等相關信息,以便投資者作出選擇。2、公正性要求參與交易的各方需要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欺詐、弄虛作假等行為。3、公平性指在股票交易中各方應享有平等的機會和條件。4、自愿性是各種股票交易形式的前提,不得強制或加條件。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項目:1、資本額:上市公司實收資本額不得低于一定數值。2、獲得能力:以稅后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不得低于一定數值。3、基本結構:以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不得低于一定數值。4、償債能力:以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不得低于一定數值。5、股權分散情況:股東人數不得低于一定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