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標準,證券投資基金可以被劃分為不同的種類。其中,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以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通常不上市交易,而是通過銀行、券商或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是不固定的。而封閉式基金則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是通過二級市場來買賣基金單位。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投資基金可以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的。而契約型基金則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的。據此,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屬于契約型基金。
投資基金還可以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而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此外,還可以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而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等。
封閉式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交易時,采用的是競價方式。這就意味著,交易價格會受到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而并不一定反映基金的凈資產值。相對于其凈資產值,封閉式基金的交易價格可能存在溢價或折價現象。國外封閉式基金的實踐表明,其交易價格往往存在先溢價后折價的價格波動規律。而從我國封閉式基金的運行情況看,無論基本面狀況如何變化,其交易價格走勢通常也不能擺脫這種規律。
開放式基金規模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可以根據市場供求情況隨時發行新份額或被投資者贖回的投資基金。相對于開放式基金而言,封閉式基金的基金規模在發行前就已經確定,發行完畢后和規定的期限內,基金規模是固定不變的。